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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认真处理好三鹿牌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,我县于9月13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、副县长王冬梅带队,组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了婴幼儿奶粉安全专项检查,并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》,从六个方面入手,全力做好此项工作。一是组织开展市售婴幼儿奶粉的专项检查,一旦发现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“三鹿牌”婴幼儿配方奶粉,立即登记封存,停止销售,追查其来源和去向,并监督企业尽快召回全部污染奶粉;二是组织开展辖区内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,特别要对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测;三是加强原料乳生产和售奶站的监督管理,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,确保奶源质量,严厉打击原料乳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;四是及时诊断和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患病的婴幼儿,妥善做好善后工作;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,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;六是加大宣传力度,利用电台、电视等新闻媒介,向全县群众做好相关宣传工作。 截至9月17日,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,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,车辆45台次,检查食品批发、零售企业(门店)1100家,查扣8月6日以前生产的“三鹿婴幼儿奶粉”165包。通过专项检查,及时杜绝和消除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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